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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规程

作者: 编辑: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发布日期:2022-12-06
信息摘要:

一、技术规范发布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机电类产品升级换代越来越快,产品使用周期越来越短;同时,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使得越来越多零部件生命周期远远超过产品使用周期;为实现资源化循环再利用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旧品、可用零部件投入再制造生产已成为一种趋势。

为了确保再制造产品“同新的一样好”(as good as new),切实保障消费者和使用者的安全和利益,海关研究制定了《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规程》,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二、技术规范解读提问: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进口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检验监管方式、检验内容、不合格处置等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含再用零部件产品的检验,包括电子电气、机电、机械零件及可能含有软件的硬件。

提问:含再用零部件产品的定义是什么?

含再用零部件产品是由新的和再用零部件组成的产品。

其中再用零部件(Reused Parts)是指被一次或者多次正常使用,但质量“同新的一样好”的零部件。

这里,“质量同新的一样好”是指经明确规定的标准检验并有完整的文档记录,表明其可靠性和全新的一样好。

提问:技术规范里都有哪些要求?

01规定了基于循环可再用理念的全生命周期。

02规定了判定零部件可否再次使用的流程。

03规定了对含再用零部件的进口产品的检验要求。

提问:实施检验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总要求

含再用零部件的进口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的标准要求。

检验监管

可采用产品检验和符合性验证,或组合的方式。

抽样

应按照同类的全新产品的抽样规则随机抽样,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

提问:产品检验的要求是什么?

产品、说明书、包装物的明显位置上应标有再制造标识,标识应符合GB/T 27611要求。

性能、安全、卫生及环保要求应与全新零部件组成的产品相同,其抽样方式及检验项目应遵循相应产品的检验规程,也就是“和新的一样好”。

提问:符合性验证有哪些环节?

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应相符,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必要时可对其再用零部件的可靠性、再用设计、剩余使用寿命、环境问题、当前状态等进行核查和评估。

提问:发现不合格怎么办?

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

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三、海关温馨提示

本规程作为推荐性标准,它引导企业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中,在有利于节能环保并受控的条件下,获得一个完全符合预期目的和寿命的产品。

企业在设计产品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同新的一样好

再用零部件应至少和全新零部件一样的功能,再用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应至少与全新零部件组成的产品的设计寿命相匹配。

再用设计

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就应考虑零部件和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循环再利用,以实现节约资源(备件、能源等)、减少浪费和生产减排。

再用零部件的当前状态评估

按照新品的要求进行外观检验和产品功能试验;

通过运行时间计数器、损耗计数器等确定其剩余工作寿命信息;

检查再用零部件外观是否保持完整;

承重结构还应进行X射线、超声波等适当的监测或测试;

软件状态的评估。

环境问题

应考虑并保证再用零部件的使用所造成的能源消耗、有害物质等环境污染不会比全新零部件产生的多。

再用零部件可用作备件,从而提高产品长期利用率。

应考虑产品在寿命结束时的拆解和恢复,减少拆解成本,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报废要求

产品报废时是否考虑进行非破坏性拆解、低排放式物理清洗等,以及进行零部件的失效分析、剩余寿命评估、再用及修复要求、有毒有害物质测定、高能耗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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