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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高频咨询(一)(两步申报价格修改、退货复运进境、查验费/清关费)

作者: 编辑: 来源:广州海关12360 发布日期:2022-12-01
信息摘要:

1.企业采用"两步申报”模式申报,因成交价格尚未确定,概要申报时可以填报预估价格,在完整申报时再修改吗?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7号(关于开展“两步申报”改革试点的公告)附件规定“总价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和币制,如果无法确定实际成交商品总价格则填报预估总价格。”在进行完整申报时,总价可以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修改,即便预估的总价与实际成交总价差异较大,也不影响企业信息等级。

2.退货复运进境的,需要交税吗?

答: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3.进口已有配额的白糖,除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海关还要办理什么备案吗?

答:食品进口需要要办理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简称“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办理备案时,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备案名单由海关总署公布。

4.海关对进境邮件收取查验费、清关费吗? 

答:海关对进境邮包依法征收进口税,不收取查验费、清关费、许可费、保证金。

5.个人如何查询核对汽车证明书、摩托车等《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签发内容等?

答:可联系公安车管部门协助核实。

公安车管部门在汽车、摩托车办理号牌手续过程中,因对《货物进口证明书》真伪、签发信息存疑需作核查的,应由《证明书》证面所注明的签发地海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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