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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与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体现在哪些方面

作者: 编辑: 来源:厦门海关12360 发布日期:2022-11-01
信息摘要:

 RCEP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

RCEP共计二十章,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主要体现在货物贸易、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等章节。其中,第四章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共包含21个条款和1个附件。

一、优化通关程序

1.鼓励不采用装运前检验,卫生和植物卫生为目的的装运前检验除外。

2.设立抵达前处理程序,允许提交货物进口所需的文件和其他信息。

3.简化海关程序,加快货物放行。争取实现快运货物、易腐货物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

4.通过适当选择性标准进行风险评估,将监管集中于高风险货物,加快低风险货物放行。

二、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1.规定预裁定措施,对实施预裁定的原则、范围、流程以及效力等进行详细规定。

2.应用信息技术,加速货物放行。包括运抵前提交数据以及用于风险目标管理的电子或自动化系统。

三、优化企业管理

1.向经认证的经营者提供额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协定覆盖更多未互认主体,统一认证标准和优惠措施的基本框架。

2.设立透明的后续稽查程序,以风险为基础选择当事人或者货物进行后续稽查。

第四章 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文本链接: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pdf/d4z_cn.pdf

虽然RCEP在“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章节提出了多项优惠措施,但是企业要想用足用好政策红利,海关有如下建议:

1. 在RCEP的要求下,企业须加强对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规则、制度的学习和了解,以便更好地享受RCEP下的各项优惠措施。

2. 由于RCEP各成员国发展阶段不同,在通关流程、审批程序、管理体制中存在差异,建议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密切关注贸易国的法规变化,确保通关顺畅。

3.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如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及时向当地海关求助,以合规方式进行高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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