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通

鹏通进口供应链专注代理进口一站式服务

关注鹏通,进出口政策先洞察

进口货物通关享惠程序

作者:海关总署 编辑:海关总署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21-12-27
信息摘要:
进口货物通关享惠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系列解读之五

进口货物通关享惠程序—署令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系列解读之五

——END——

鹏通供应链创立于2008年,十余年专注国际货运代理、进出口清关代理、代理进口单证、ATA单证报关、临时进出口代理服务,如对鹏通国际货运代理感兴趣,请联系我们。

联系鹏通

  • 400电话:400-1598-021
  • QQ:3001398809
  • 邮箱: inquiry@chinapantom.com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北路18号碧桂园中心2206-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