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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海关申报注意事项

作者: 编辑: 来源:阿拉关务人 发布日期:2022-11-29
信息摘要:

如何向海关申报

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实行无纸化。进出口相关物项和技术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可自行选择无纸作业或者有纸作业方式。选择无纸作业方式的,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向商务部或者受商务部委托的机构申请取得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件,并以通关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出口通关验放手续,通关程序中可免于提交许可证纸质证件。海关通过联网核查验核许可证电子证件,不再进行纸面签注。因管理需要或其他情形需验核许可证纸质证件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补充提交纸质证件,或者以有纸作业方式办理进出口通关验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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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意事项

1、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列名的两用物项,海关验核商务部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海关出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修理物品都不例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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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用物项和技术从境外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的,企业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此类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以及从上述区域和场所运往境内,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3.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一年,逾期自动失效,特殊情况跨年度使用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次年3月31日。

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如需对证面内容进行更改,进出口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进出口许可,并凭原许可证和新的批准文件向发证机构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5.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填制时证面的进出口商、收发货人应分别与报关单的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相一致。

6.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管理,即只能在一个直属海关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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