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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安全:进口肉类产品入境,海关会查验哪些当面呢?

作者:鹏通供应链 编辑:鹏通进口报关员 来源:https://www.chinapantom.com/ 发布日期:2019-07-03
信息摘要:
随着国内消费者对进口肉类产品的喜爱不断增加,像优质的澳洲牛排、德国猪手、巴西鸡翅等进口量也在增长。为了国内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海关在对如今肉类检验时会查看哪些呢?有什么监管要求呢?…

随着国内消费者对进口肉类产品的喜爱不断增加,像优质的澳洲牛排、德国猪手、巴西鸡翅等进口量也在增长。为了国内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海关在对如今进口肉类检验时会查看哪些呢?有什么监管要求呢?一起来看看吧。

进口肉类

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口肉类产品前,应完成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代理商的备案工作,并取得备案编号。

企业还应确认其进口的肉类产品品种、原产国及境外生产加工注册企业均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内,海关总署对该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可在海关总署网站内查询。企业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在各直属海关办理进口肉类产品的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在入境时,企业应从指定口岸进口肉类产品,并在指定口岸/查验场配合落实进口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企业可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内查询《进口肉类指定口岸/查验场名单》。

企业申请报关,除需提供一般报关资料外,还应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也可用有效的《报检预核销单》代替)、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同一收货人上一批报检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该批进口肉类产品的货物清单以及其它证明材料。

进口肉类产品运达口岸后,如被抽中查验,货物应该存放在指定口岸/查验场的冷链查验与储存一体化设施中,接受海关的查验监督。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肉类产品,海关会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企业可将该批产品投入市场。若经检验检疫不合格,企业应配合海关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入境后,企业应建立进口肉类产品的召回制度,对有问题的进口肉类产品,应实施主动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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